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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服务管理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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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绍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27,299.75元。经董事会决议,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计划与资金需求,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申请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4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用。

  (2)申请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2024年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纪磊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对公司董事长进行银行业务相关授权:(1)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审批,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同等外币折算金额),授信内容以具体的银行信贷业务为准;(2)公司申请办理各项银行信贷业务审批,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同等外币折算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赵绍祥先生、纪磊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十九、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公司关联董事王冰先生、韩志鹏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通知详见公司临2025-012号公告。

  上述第一、二、三、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拟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如保本型存款、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具体现金管理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高度关注现金管理等产品的风险控制,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购买的现金管理等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在投资产品存续期,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严格规定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管理机构与职责权限、审批流程与决策权限,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可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本年度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40.17%;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08日(星期二)11:00-12: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31日(星期一)至04月0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08日(星期二)11:00-12:00举行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金融理财服务管理。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08日(星期二)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31日(星期一)至04月0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3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3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另外,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7、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9、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1、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金融理财服务管理,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一)注销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50万份股票期权。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考核指标均以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27,299.75元,以2021年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对剩余所有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176.2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股票期权15.50万股,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拟注销176.25万股,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91.75万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剩余激励对象人数为157人,首次及预留授予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1.25万股。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未对公司管理层的勤勉尽责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层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竭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以及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3月29日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手续及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金融理财服务管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主要业务涉及数字政府、烟草及其他行业的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24年软件业运行良好》,202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137,276亿元,实现平稳增长,软件业利润总额16,953亿元,利润总额增长放缓。其中,软件产品收入稳健增长,软件产品收入30,417亿元,占全行业收入的22.2%。

  中国政府数字化发展已历经电子化、网络化阶段,当前正由数据化迈向智能化阶段,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数字政府建设已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政策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2024年,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与数字政府建设相关的规划和文件,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该意见指出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加强整体设计,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金融理财服务管理、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把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作为实现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着力补齐市场监管能力短板,深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发挥信用赋能增效作用,加大数字市场监管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监管体系与市场体系的适配水平,推动市场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国家层面,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推行企业信息变更“一次办”、企业注销“一网办”、开办餐饮店“一体办”等,从而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民政部发布的《“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中提出,要促进数字技术与民政工作融合更加深入,实施“精准民政”,强化数字转型、智能提升、融合创新,提升大数据治理能力,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提高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就近可办”,在更高起点、更深连通、更优体验上支撑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履行,推进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引领驱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面对民政服务对象多层级各方面的新需求,对更好服务保障老年人、低收入人口、困难群众、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民政服务对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深化信息为民惠民提供了前进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推进教育数字化”。国务院发布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利用,建设公共卫生、科技、教育等重要领域国家数据资源库,大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教育新基建、十四五规划、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建设“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习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以教育之强夯实国家富强之基,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黑龙江、江西等地相继明确教育数字化转型实施路径,带来较多的项目参与机会。此外,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相对有保障,近5年义务教育薄改资金投入整体稳定并呈上升趋势,2024年以来国家超长期国债大力支持教育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将带动终端设备替换的市场机遇诸多。

  烟草行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畅通烟草经济循环,以全国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为总抓手,构建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新局面,以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为支撑,持续推进烟草行业数字化转型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数字政府全面解决方案头部企业的战略定位,为政府、烟草等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等服务,聚焦关键行业客户,积极探索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新模式,推动业务从数字政府向数字社会应用场景延伸,强化科研创新,不断加强技术和产品创新,持续巩固在数字政府、烟草等行业信息化领域的优势地位。

  作为数字政府信息化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基于政务服务领域近30年业务积累和技术沉淀,依托新一轮政策契机和一体化建设趋势,推广全省政务服务业务中台,面向市级、区县市场,形成省级统筹、市县联动的业务拓展模式。公司不断完善产品生态,积累沉淀了大量的业务、技术和数据经验,已形成涵盖业务咨询方法论、平台、场景解决方案、业务模型和工具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整体能力。基于在数字政府领域的沉淀,公司形成了以政府数脑为底座,涵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金融理财服务管理一网监管、一网协同和智能大厅的“四网一厅”产品体系。该产品体系共包含6个产品大类,70余个子产品,客户范围覆盖全国29个省份、135个地市、800多个区县,数字政府领导厂商品牌影响力更加巩固。报告期内,公司紧跟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兴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将“人工智能+政府数字化”建设作为公司的核心战略,基于AI大模型技术,结合自主研发的灵犀有言大模型平台,打造了灵犀平台、灵犀智能体、智能问答等产品,支撑了数十个“大模型+”政务服务应用场景落地。基于各地新成立的社会工作部,打造智慧社工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产品体系,重点推动社会工作一体化和基层智治平台落地。同时,公司打造了政务服务业务中台、云上大厅2.0等15个新产品,新开拓了湖南省、金融理财服务管理石家庄市等重点新客户,落地“山东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云南省电子证照、深圳和济南云上大厅、深圳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提升项目、石家庄市政务服务智能化大厅、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智慧大厅、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项目、陕西铜川市耀州区委社会工作部“两企三新”管理系统等多个标杆案例,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公司作为引领市场监管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龙头企业,深耕市场监管行业20余年,通过锤炼自身业务能力和行业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目前已覆盖16个省级、50余个市级客户,涵盖总局、省、市、县四级案例,成功打造山东、河南、贵州、陕西、广州、成都、青岛、珠海、沈阳、济南等省市“智慧市场监管”典型案例,树立行业标杆示范。公司立足各地监管业务特色,深化建设准入准营、信用监管、四大安全、质量发展和市场秩序五大核心业务应用,提供各类智能化业务场景解决方案及互联网+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府协同融合产品,实现业务全覆盖;面向“三新业态”,创新智能化业务场景;对内实现市监一体化、药监一体化及基层一体化整合,对外面向数字政府协同需求,实现与统建应用有机融合。整个产品体系共包含7个大类共计60余个产品,浪潮经营主体登记系统V4.0荣获2024年山东省大数据科技技术二等奖,助力河南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获评“2024年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业务创新策略,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紧跟市场监管的新动态、新兴业态及热点话题,成功开发出一系列特色应用,包括基层监管一体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特种设备物联智控、校园食品安全以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等系统,推动监管业务模式的转型升级,构建了流程顺畅、科学合理且执行力强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架构,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现代化迈进贡献力量。

  在民政相关的殡葬、养老等业务领域,面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创新发展趋势,公司进一步创新和升级“平台+服务+生态”的模式,提前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研发,赋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殡葬智能化创新上,开展智能化调度、个性化服务、直播祭祀、祭祀数字人等相应技术研发,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全面智能化的殡葬服务体系。养老业务技术创新上,完成全面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涵盖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安全防护、医疗咨询、社交互动等多个方面,实现养老服务的智能化、个性化、全面化,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优化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温馨的养老服务,持续夯实行业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

  公司立足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围绕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两大领域,重点布局教育核心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深度融合知识图谱、大模型等新技术,打造一站式全场景核心智慧教学产品,研发完成了面向K12和高校职校的杏坛系列产品,在巩固山东市场的情况下,新开拓多个省份的学生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教师管理系统建设等项目,已累计覆盖全国66个地市教育厅局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丰富和提升浪潮智慧教育服务能力,面向基础教育,主要服务于各省教育厅、地市及区县教育局,围绕教育治理能力、教育质量提升,提供智慧教育云平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精准教学平台等产品,并配套智慧黑板、教学一体机、智慧纸笔等终端产品;面向高等教育,主要提供学工管理、教务管理、校园通APP、校园数据治理、一网通办等产品及智慧校园整体集成方案。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的深入应用,面向基教和高校领域,依托公司自有的人工智能底座能力,积极开展教育领域的大模型场景实践应用。

  公司积极响应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理念,紧抓烟草行业“十四五”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契机,持续巩固烟草商业企业市场占有率优势,攻坚突破烟草工业企业核心业务领域,烟草工业一体化营销取得新进展,实现烟草行业工商零消市场打穿;公司始终以产品为核心,以数字化转型为目标,以生产方式变革和商业模式创新为抓手,持续优化浪潮智能商业操作系统,全面规划数字创新应用场景,系统谋划烟草行业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全面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以数据驱动为技术突破点,推动业务数据的融合贯通,在数据层面实现数据信息的融通互补,构建以数据为基础的全联接、全覆盖、高协同、一体化产品,为烟草行业全产业链的各业务环节提供智能化支撑。打造具备咨询规划、平台研发、智能运维、高效运营能力于一体的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引领客户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烟草行业数字化转型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发布了浪潮人工智能平台(灵犀有言V1.0),并顺利通过了山东省信息技术与信息化科技成果评价,达到了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2024年5月,在数字中国峰会上,公司正式发布灵犀助手,帮助客户快速构建智能体应用。2024年8月,公司凭借灵犀有言人工智能平台,成功获得了山东省公共服务人工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的筹建批复。2024年9月和10月,公司灵犀有言核心算法及平台通过了国家网信办算法备案,被认定为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公司同时发布了灵犀有言多模态大模型。依托山东省公共服务人工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公司构建了完善的AI产品矩阵,包括:灵犀有言多模态基座大模型、灵犀有言知识管理系统、灵犀有言训、推、标一体化模型训练系统、灵犀有言智能体系统以及灵犀有言数字人系统。公司将AI技术深度融入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创新研发智能导办、智慧监管、智慧就业、教育悦评越好等智能体,并在50多个项目中落地。

  公司主要面向地方政府及大型行业客户提供系统集成等信息化服务,公司通过整合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进一步提升了集成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了更高效、智能的服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6,965.93万元,同比下降26.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2.73万元,同比下降85.02%;每股收益0.04元。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33,245.98万元,比上期期末下降2.66%;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32,589.80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0.33%;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9%,比上期下降3.41个百分点;每股净资产7.18元;资产负债率46.06%,比上期期末下降1.65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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